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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計算

數學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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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酒精濃度(ABV)
5.91%
估算酒精濃度
表觀發酵度 75%
公式 (OG − FG)× 131.25

什麼是 ABV 計算機?

酒精濃度(ABV)計算機可以幫你估算自釀啤酒、葡萄酒、蘋果酒或蜂蜜酒中含有多少酒精。它需要兩組用比重計測得的比重數值:發酵前的初始比重(OG),以及發酵完成後的最終比重(FG)。當酵母把糖轉化為酒精和二氧化碳時,液體的密度會隨之下降,而這個下降幅度正好反映出產生了多少酒精。

如何使用

在投入酵母之前,先用比重計量測麥汁或果汁的比重,這就是你的 OG(例如 \(1.050\))。等發酵結束後再量一次,這就是 FG(例如 \(1.010\))。把兩個數值輸入計算機,就能得到估算的酒精濃度(ABV)以及表觀發酵度。為了讓結果更準確,記得依照當時的溫度對比重讀數做溫度校正。

公式說明

標準的簡化算式為:

$$\text{ABV\%} = (\text{OG} - \text{FG}) \times 131.25$$

常數 \(131.25\) 的作用是把比重差值換算成酒精的體積百分比。在一般自釀的範圍內(比重下降約 7% 以內)相當好用;不過酒精度較高的酒款,用這個線性公式算出來的數值可能會略偏低。

量筒中的比重計顯示初始比重與最終比重的讀數
酒精度(ABV)由初始比重(OG)與最終比重(FG)的差值計算得出。

實際範例

假設你的 OG 為 \(1.060\)、FG 為 \(1.012\),兩者相差 \(0.048\)。乘以 \(131.25\):$$0.048 \times 131.25 = 6.3\% \text{ ABV}$$表觀發酵度則為 $$\left(\frac{0.048}{0.060}\right) \times 100 = 80\%$$

三個飲品杯,酒精百分比長條逐漸升高
不同飲品依比重變化發酵出不同的酒精度。

按飲料風格分類的典型 OG、FG 和 ABV

原始重力(OG)測量未發酵麥汁或果汁相對於水的密度,而最終重力(FG)測量發酵完成後的密度。兩者之間的差異乘以 131.25,即可使用標準公式估計體積酒精含量:

$$\text{ABV \%} = (\text{OG} - \text{FG}) \times 131.25$$

下表顯示常見發酵飲料風格的重力和 ABV 範圍的廣泛代表值。實際值因配方、酵母菌株和工藝過程而異,因此應將這些視為典型的起點,而非嚴格的限制。

風格 典型 OG 典型 FG 典型 ABV
淡色拉格啤酒 1.040–1.050 1.006–1.012 4.0%–5.5%
IPA 1.056–1.075 1.010–1.018 5.5%–8.5%
司陶特啤酒 1.044–1.075 1.010–1.022 4.0%–8.0%
乾葡萄酒 1.080–1.100 0.990–0.998 11%–14%
蜜酒 1.090–1.140 0.996–1.020 10%–18%
蘋果酒 1.045–1.065 0.998–1.010 5.0%–8.5%

注意乾葡萄酒和某些蜜酒的最終重力可能低於 1.000(密度比水低),因為酒精比水輕,這會將最終重力拉低至水參考點以下。

常見 OG/FG 情景下的 ABV

下表中的每一行都使用標準公式應用於現實的 OG/FG 配對。重力降幅為 \((\text{OG} - \text{FG})\),ABV 是該降幅乘以 131.25,而表觀衰減是發酵期間消耗的原始重力點的分數:

$$\text{衰減 \%} = \frac{\text{OG} - \text{FG}}{\text{OG} - 1} \times 100$$

OG FG 重力降幅 ABV 表觀衰減
1.040 1.010 0.030 3.94% 75%
1.050 1.012 0.038 4.99% 76%
1.060 1.015 0.045 5.91% 75%
1.065 1.010 0.055 7.22% 85%
1.075 1.012 0.063 8.27% 84%
1.090 0.998 0.092 12.08% 102%
1.110 1.005 0.105 13.78% 95%

例如,若 OG 為 1.060,FG 為 1.015,則重力降幅為 \(1.060 - 1.015 = 0.045\),所以 \(0.045 \times 131.25 = 5.91\%\) ABV。衰減率超過 100%(如蜜酒行中所示)只是反映最終重力低於 1.000,表觀衰減公式將其視為超過可用提取物的完全發酵。

比重計溫度校正係數

大多數比重計在 20 °C(68 °F)時校正以確保精確讀數。當樣本溫度高於或低於此溫度時,液體密度會改變,原始讀數必須進行校正。溫暖樣本密度較低,因此比重計讀數偏低,您需要加到讀數上;寒冷樣本密度較高,因此比重計讀數偏高,您需要從讀數中減去。下表給出在列出溫度下進行讀數時應應用的比重單位中的近似校正。

樣本溫度(°C) 樣本溫度(°F) 讀數校正
10 °C 50 °F −0.0007
15 °C 59 °F −0.0005
20 °C 68 °F 0.0000(校準點)
25 °C 77 °F +0.0008
30 °C 86 °F +0.0017
35 °C 95 °F +0.0028
40 °C 104 °F +0.0040

示例:若在 30 °C 時讀數為 1.050,加上 0.0017 得到校正後的重力約為 1.0517,四捨五入至 1.052。這些數值假設在 20 °C/68 °F 下進行校準;某些比重計在 15.6 °C(60 °F)處進行校準,在這種情況下,使用與您的儀器相符的校正圖表。

常見問題

什麼是比重(specific gravity)?比重指的是液體相對於水(\(1.000\))的密度。糖會讓比重升高;而酒精比水輕,因此隨著糖被發酵,比重就會下降。

為什麼讀數需要溫度校正?比重計是在特定溫度下校準的(通常為 20°C/68°F)。在其他溫度下量測的讀數會有些許誤差,應加以修正。

這個公式準確嗎?並非完全精確,它只是一個估算值。對於高比重的酒款,使用更進階的公式會更準確,但這個公式仍是一般批次最廣為採用的標準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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