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混合加班費率?
當員工在同一個工作週內,以兩種以上不同的費率工作時,加班費就不能單純以最高費率或最近一筆費率計算。正確的做法是先算出一個混合費率(也稱為加權平均費率,或「正常費率」),把所有薪資平均攤分到每一個工作時數上。這正是美國《公平勞動標準法》(FLSA)針對非豁免員工(non-exempt employees)所要求的算法,許多其他國家也將其視為公平給薪的通用標準。本計算器可適用於任何幣別,畫面上的美元符號僅供顯示之用。
如何使用本計算器
請輸入每一種薪資費率,以及該費率下實際工作的時數(最多可輸入三種費率)。接著輸入加班時數,以及加班倍率(1.5 代表一倍半,2 代表雙倍工資)。計算器會加總正常工時的薪資與總時數,相除求出混合費率,再套用倍率,算出您的加班費率與加班工資。
公式說明
首先,正常工時薪資總額=(費率×時數)在所有工作項目上的加總。總時數=所有時數相加。混合費率=薪資總額除以總時數。將混合費率乘上您的倍率(例如 1.5)即可得到加班費率,再乘以加班時數,就是加班工資的金額。
$$\text{OT Rate} = \frac{\sum (r_i \cdot h_i)}{\sum h_i} \times \text{OT Multiplier}$$
$$\text{where}\quad \left\{ \begin{aligned} \sum (r_i \cdot h_i) &= \text{Rate 1}\cdot\text{Hrs 1} + \text{Rate 2}\cdot\text{Hrs 2} + \text{Rate 3}\cdot\text{Hrs 3} \\ \sum h_i &= \text{Hrs 1} + \text{Hrs 2} + \text{Hrs 3} \end{aligned} \right.$$
$$\text{OT Pay} = \left(\frac{\sum (r_i \cdot h_i)}{\sum h_i} \times \text{OT Multiplier}\right) \times \text{OT Hours}$$
實例試算
假設某人以每小時 $15 工作 20 小時($300),又以每小時 $20 工作 20 小時($400)。正常工時薪資總額=40 小時共 $700,因此混合費率為每小時 $17.50。在 1.5 倍率下,加班費率為每小時 $26.25。若加班 5 小時,加班工資=$131.25。
$$\frac{(15 \cdot 20) + (20 \cdot 20)}{20 + 20} = \frac{300 + 400}{40} = \frac{700}{40} = 17.50$$
$$17.50 \times 1.5 = 26.25$$
$$26.25 \times 5 = 131.25$$
跨越常見情景的混合費率
當非豁免員工在單一工作週內以多個時薪工作時,FLSA 常規時薪是所有工作費率的加權平均值。加班 (OT) 費率是該混合常規時薪乘以加班乘數(通常為 1.5)。下表顯示現實的組合情況,包括混合費率、1.5× 的加班費率,以及 5 小時加班的加班工資。
| 情景 | 費率與小時數 | 總直薪 | 總小時數 | 混合費率 | 加班費率 (1.5×) | 加班工資 (5 小時) |
|---|---|---|---|---|---|---|
| 兩個費率,不等小時數 | $15 × 30 小時 $20 × 15 小時 |
$750.00 | 45 | $16.67 | $25.00 | $125.00 |
| 兩個費率,等小時數 | $15 × 20 小時 $20 × 20 小時 |
$700.00 | 40 | $17.50 | $26.25 | $131.25 |
| 三個費率,不等小時數 | $12 × 20 小時 $18 × 15 小時 $25 × 10 小時 |
$760.00 | 45 | $16.89 | $25.33 | $126.67 |
| 三個費率,等小時數 | $12 × 15 小時 $18 × 15 小時 $25 × 15 小時 |
$825.00 | 45 | $18.33 | $27.50 | $137.50 |
請注意,混合費率總是介於最低和最高工作費率之間,且加權向工作小時數較多的費率傾斜。
解讀您的混合加班費率
此計算器產生的混合費率是《公平勞動標準法》(FLSA) 稱為的 常規時薪。對於在同一工作週內以兩個或更多費率工作的非豁免員工,常規時薪不是最高費率,也不是最近的費率 — 而是每個費率的加權平均值,透過將總直薪收入除以工作總小時數來計算。
為什麼它可能低於您的最高費率。因為常規時薪是加權平均值,以較低費率支付的小時數會拉低平均值。例如,主要以 \(\$15\) 時薪工作,只有少數幾小時以 \(\$25\) 時薪工作,會產生一個遠接近 \(\$15\) 而非 \(\$25\) 的混合費率。根據 FLSA,這是預期且正確的 — 加班費是根據平均值計算的,而非峰值費率。
只有 0.5× 溢價是額外的加班義務。在許多薪資系統中,員工已經按照其各種費率以直薪 (1.0×) 的方式獲得所有小時數的報酬,包括加班小時數。在這種情況下,剩餘的加班義務只是 半薪溢價 — 混合常規時薪 × 0.5 × 加班小時數。此處所示的 1.5× 加班費率代表加班小時數的全部價值;從已支付的直薪中減去以找出應付的額外金額。
這些數字適用於 FLSA 非豁免員工。某些州(例如加州)要求每日加班或雙倍時薪,並使用自己的費率規則,這些規則可能與聯邦週間標準不同。此工具僅提供一般性、信息性估計,不構成法律、稅務或薪資建議;請與您的薪資部門或合格專業人士確認具體義務。
關鍵術語與定義
- 混合(加權平均)費率
- 透過將跨所有工作或時薪的總直薪收入除以工作週內工作的總小時數找到的單一時薪。當適用一個以上費率時,這是計算加班的基礎。
- FLSA 常規時薪
- 根據《公平勞動標準法》定義的時薪,必須用於計算加班。它包括大多數形式的補償(例如多個時薪和某些獎金),對於多費率工作,等於混合費率。
- 非豁免員工
- 受 FLSA 最低工資和加班保護保護的工人,因此有權獲得工作週內超過 40 小時的加班費。與不欠加班費的豁免員工相對照。
- 直薪
- 按基本 (1.0×) 費率工作小時數的收入,在加班溢價之前。對於多費率工人,這是每個費率乘以其小時數的總和。
- 加班乘數 (1.5× / 2×)
- 適用於加班小時數常規時薪的係數。聯邦法律要求至少 1.5×(「時間半倍」);某些雇主或州法律在某些情況下適用 2×(「雙倍時間」)。
- 工作週
- 一個固定的、週期性的 168 小時時段 — 雇主指定的七個連續 24 小時日 — 用於衡量加班。FLSA 下的加班按工作週計算,而不是按薪資期間或日期計算。
常見問題
計算混合費率的時數要不要把加班時數算進去?用來計算混合費率的正常工時,是指您在每種費率下實際工作的常規時數。許多雇主會以全部工作時數計算混合費率,再加上 0.5 倍的加班加給;而本工具採用較直觀的「全額費率×倍率」算法。
我該用哪一個倍率?1.5 倍(一倍半)是美國常見的法定最低倍率;部分合約會在假日或特定情況下採用 2.0 倍(雙倍工資)。
這算是法律意見嗎?不算。本工具僅供估算參考。請務必向您的薪資部門確認,或查閱適用的勞動法規(台灣勞工則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加班費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