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計算機能幫你做什麼
「加班費時數計算機」會把你一週的工時拆分成正常工時與加班工時,再算出總薪資。它依循美國 FLSA(公平勞動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的標準規則:一週內超過 40 小時的工時,以正常時薪的 1.5 倍計算。請特別注意,這是美國的勞動法規。若你在台灣或其他地區工作,或適用不同的勞動契約,計算方式會有所不同——例如台灣《勞動基準法》對加班費有自己的級距規定,而像美國加州那種「以每日 8 小時為門檻」的加班規則,本工具也並未納入計算。
使用方式
輸入你這週的總工時與時薪,計算機就會回傳:正常工時(上限 40 小時)、正常薪資、加班工時、以 1.5 倍計算的加班費,以及合計總額。無論是核對工時卡、檢查薪資單,或在忙碌的一週開始前先估算薪水,都很好用。
公式說明
正常工時為 \(\min(\text{總工時},\ 40)\),以正常時薪計算。加班工時為 \(\max(0,\ \text{總工時} - 40)\),以 \(\text{時薪} \times 1.5\) 計算。總薪資就是正常薪資加上加班費。若你一週工作 40 小時以內,加班費為零,全部以正常時薪計薪。
$$\begin{gathered} \text{Total Pay} = R_{reg}\cdot r + R_{ot}\cdot r \cdot 1.5 \\[1.5em] \text{where}\quad \left\{ \begin{aligned} r &= \text{Hourly Rate} \\ R_{reg} &= \min\!\left(\text{Total Hours},\; 40\right) \\ R_{ot} &= \max\!\left(0,\; \text{Total Hours} - 40\right) \end{aligned} \right. \end{gathered}$$
實際範例
假設你以時薪 $20 工作了 45 小時。正常工時 = 40 小時,正常薪資 = \(40 \times \$20 = \$800\)。加班工時 = \(45 - 40 = 5\) 小時,加班費 = \(5 \times \$20 \times 1.5 = \$150\)。本週總薪資 = \(\$800 + \$150 =\) $950。
常見問題
加班費一定是 1.5 倍嗎?依美國聯邦法律,非豁免員工每週超過 40 小時的工時,至少須以 1.5 倍計薪。部分雇主或某些州在特定情況下會支付 2 倍(double time),但本工具採用標準的 1.5 倍。
40 小時門檻是否包含假日或特休?一般來說,只有「實際工作的時數」會計入 40 小時的加班門檻,帶薪休假通常不算在內。請輸入實際工時以取得準確結果。
可以用來計算每日加班嗎?不行——本計算機採用每週 40 小時的規則。若你所在地區採用每日加班制(每日超過 8 小時),需要使用不同的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