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來回平均速度?
當你以兩種不同的固定速度,往返走過相同的距離時,整趟旅程的平均速度並不是兩個速度的簡單相加除以二。因為在較慢的那段路上花的時間比較多,所以慢速會佔主導地位。正確的數值是兩個速度的調和平均數。這是純粹的等速度物理原理,全世界都通用。
使用方式
請以相同單位輸入去程速度(v1)與回程速度(v2)——預設單位為公里/小時。計算機會以同樣的單位回傳來回平均速度,同時也會顯示算術平均數,讓你看清楚它與正確答案差了多少。
公式解析
設單程距離為 \(d\),總距離即為 \(2d\)。去程時間為 \(d/v_1\),回程時間為 \(d/v_2\),因此總時間為 \(d(v_1+v_2)/(v_1 \cdot v_2)\)。平均速度等於總距離除以總時間:
$$v = 2d \div \left[ \frac{d(v_1+v_2)}{v_1 \cdot v_2} \right] = \frac{2 \cdot v_1 \cdot v_2}{v_1+v_2}$$
距離 \(d\) 會被約掉,所以答案只取決於兩個速度。
範例試算
以 \(v_1 = 12\ \text{km/h}\)、\(v_2 = 20\ \text{km/h}\) 為例:$$v = \frac{2 \times 12 \times 20}{12 + 20} = \frac{480}{32} = 15\ \text{km/h}$$ 若用算術平均數計算,則會得到錯誤的結果 \((12 + 20) \div 2 = 16\ \text{km/h}\)。
常見問題
為什麼不能直接用 \((v_1+v_2)/2\)?因為距離相等代表花費的時間不相等——你在較慢的速度上停留得更久,所以它佔的權重也更大。只有在每個速度上花費的時間相等時,算術平均數才會正確。
如果其中一個速度非常大會怎樣?當某一段的速度趨近無限大時,平均速度會逼近較慢速度的兩倍,但永遠不會超過它。舉例來說,當 \(v_2 = 20\) 時,無論 \(v_1\) 跑得多快,來回平均速度都會維持在 \(40\ \text{km/h}\) 以下。
如果某個速度是零呢?那麼該段路程永遠無法完成,因此公式會回傳 0——你無法走完整趟來回。此外,這個公式要求去程與回程的距離必須相等;若兩段距離不同,請改用「總距離除以總時間」的方式計算。